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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假国家规定天数的解读(年假国家规定天数怎么算)

2024-11-05 法规 86 作者:云起百科

简介

年假国家规定天数主要出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关于年假国家规定天数的解读(年假国家规定天数怎么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原文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天数。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其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依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发生年休假争议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该项法律法规要现行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

截至目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然按照上述内容执行,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年假国家规定天数的明确,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给予了劳动者合理的休息时间,有助于缓解工作压力、恢复精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劳动者在面对年假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也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营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和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和谐共赢,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该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真正落实到位,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年假权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相信关于年假的规定也会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劳动者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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